各县(市、区)旅发委、龙虎山景区旅游局,各旅游相关企业: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印发《鹰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市旅游行业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,为我市旅游事业保驾护航,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,市旅发委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,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研究,并贯彻落实。
特此通知
2018\5\15
全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
工作方案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、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市委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,切实扫除黑恶势力,为我市旅游事业保驾护航,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全面开展全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,依法严厉打击旅游系统内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, 保障游客安心舒心出行,营造优质旅游发展环境、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,成立市旅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。由委党组书记、主任程美华任组长,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刘文致和党组成员、副调研员黄文辉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,负责扫黑除恶线索收集、资料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。
三、检查范围及对象
全市范围内所有重点涉旅单位及企业。
四、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
(一)目标任务
经过三年努力,全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,涉旅行业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治理,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得以铲除,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;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,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;涉黑涉恶重点景区、景点得到全面整治,日常监管、动态管控、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。
(二)实施步骤
第一阶段:2018年1月底,各涉旅单位及企业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,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春节和全国“两会”安保维稳期间,掀起我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,为春节和全国“两会”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。2018年12月底,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在全市旅游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。
(二)第二阶段:2019年,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、重点问题、重点景区(点)集中攻坚,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,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(三)第三阶段:2020年,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,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。
五、工作内容及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全面部署。各涉旅企业要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进行部署,成立扫黑除恶工作机构,正式启动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,对企业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并将其集中反馈移交公安机关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。
(二)强化旅游市场整治。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秩序巡查检查力度,对旅游行业出现的欺客宰客、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以及黑车黑导黑店,要采取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;对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严厉打击、精准打击,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。
(三)严防景区“黄赌毒”违法犯罪活动。要积极倡导文明旅游、健康旅游,在旅游景区、旅游饭店、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“黄赌毒”警示教育。对景区、星级旅游饭店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,并在显要位置对外发布禁止“黄赌毒”提醒和监督举报电话、对于发现旅游景区、旅游饭店为游客提供“黄赌毒”场所和道具的行为,坚决予以摘牌处理,涉及违法犯罪的,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(四)深挖排查、严厉打击涉黑势力背后的“保护伞”。要坚决铲除旅游行业内部蛀虫,所有涉旅企业不得通过寻求“保护伞”而非法从事旅游业务。所有充当“保护伞”和因受到“保护”而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和个人,都将受到旅游执法部门的从严从重处理,旅游系统干部和执法人员充当涉黑保护伞的将呈报纪委处理,触犯刑事法律的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。
(五)加强应急值班值守。各涉旅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,安排好值班人员,及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以及旅游服务质量、旅游投诉咨询、旅游救助等服务热线电话,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,及时有效处置旅游消费投诉、重大舆情和涉旅安全事件。如遇重大情况,要及时向市旅发委及当地政府报告。